2015年2月5、6日,历时两天的第四届国际破产法研讨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成功举行。在现代化经济和破产重整全球化为契机的理念的推动下,历届国际破产研讨会集聚各国法学领域专家,以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欧盟条例和各国相关实践为基础,从多角度探讨破产程序事宜,是国际破产法领域的最高级别研讨会之一。
随着欧洲经济低迷、新兴市场企业如中国公司对欧洲公司收购增多,欧盟拟修订破产程序条例。结合该背景,本次国际研讨会旨在寻求各司法管辖区在破产程序中合作的可能性。比利时司法部长Koen Geens、欧盟以及部分非欧盟国家律师、教授,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受邀嘉宾纷纷介绍了其所在国家的适用程序,概况了合作模式和相应难点以及债权人地位和保障。
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主任律师Jack Chen受邀发言,就2006年中国破产法所制定的破产程序以及其境外实施状况做了回顾。结合中国海外投资和跨国兼并历年发展态势,陈律师对如何帮助中国企业参与欧洲企业破产程序,保护合法债权,防范海外并购风险给出了自己的建议。